男方家暴离婚的判法:可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有利于女方,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对女方照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即可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男方家暴离婚的判法:
1、涉及婚姻关系,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准予离婚;
2、涉及子女抚养,一般会认定男方的家暴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女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但有其他证据证明男方更适合抚养的除外;
3、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对女方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背后的法律保护:离婚是否成为解决方案?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离婚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可以为受害者提供一种摆脱家庭暴力的途径。然而,是否会判定离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通常会倾向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离婚可能会被判定。但是,离婚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法律也提供了其他保护机制,如保护令和家庭暴力援助计划等。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重要的是保障受害者的安全和权益。
结语
离婚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一种途径,法律为受害者提供了保护。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倾向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除了离婚外,还有其他保护机制如保护令和家庭暴力援助计划。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重要的是保障受害者的安全和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