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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是否能获得拆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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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一般不需补偿,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建需适当补偿;违建内的财产应受法律保护;违建可申请拆迁赔偿,若拆迁程序违法侵害合法权益,应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违建房屋拆除后的补偿如何执行?

违建房屋拆除后的补偿执行方式多样。通常情况下,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拆除,并根据当地法规和规定,对违建房屋的拆除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可能包括经济补偿、安置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措施。具体补偿标准和程序会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进行具体操作。一般来说,拆除补偿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和确认。居民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拆除补偿的具体执行细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违建拆除后的补偿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拆迁者无需补偿,但在某些情况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补偿方式可能包括经济补偿、安置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措施。需要根据当地进行具体操作,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民应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拆除补偿的具体执行细则,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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