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主旨及条件: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商一致的意见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解释》,应受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的撤销请求,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分析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
2.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离婚协议书中应该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申请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必须满足法定情形,即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可随时反悔,无法协议离婚的,可起诉离婚,已经生效一般不能反悔,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结语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双方需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反悔请求,人民应受理,但若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依法驳回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