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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