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商局投诉电话有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