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的房产证为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三种: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和价值补偿。实物分割不影响财产、价值和用途,双方根据份额取得财产;价金分割是将共有物变卖,分割取得的价金;价值补偿则是一方获得共有物,另一方得到补偿。
法律分析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於共同房产。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三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後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