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4000块钱能起诉。
受理案件,没有最低数额。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的真实性。向提起民事诉讼并没有金额下限的,只要存在民事纠纷,就可以向起诉。为了4000元起诉值不值得应由起诉人自己权衡。如果是一定要要回4000元借款的,那么就是向欠债人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级人民提起诉讼。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五十五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登记。
向人民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