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一种很严肃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用人单位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通过取得相关证据,通过相关法律程序,通过劳动仲裁、通过诉讼等有效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重整申请权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重整申请权人应在债务人的重整程序中享有合法权益
重整申请人与重整申请权人不同,法律意义上的重整申请人可以不用满足任何条件,只要向人民提出针对债务人的重整申请,申请人都可以称之为重整申请人。但该重整申请人并不一定具有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权利,人民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没有申请权的,该项申请便不能得到人民的实质审查,更不可能启动针对债务人的破产司法程序。作为一项法律程序性权利,法律赋予某一程序主体享有申请重整的权利,必定基于这样一种目的,即该主体对于债务人的重整程序具有合法权益,而该合法权益能够通过申请债务人重整而得到保护。而判断一定主体是否对债务人的重整程序具有合法权益的标准则需要考量重整制度本身的功能与价值。
(二)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具有申请重整的“激励”
所谓申请重整的“激励”,即重整申请权人能够通过申请债务人重整而使得自己合法权益因债务人经营困难而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或者相对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申请权人能够通过申请债务人重整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增加。在这样一种利益对比的情况下,作为一名“经济人”的现代市场经济主体,会形成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主观“激励”。但是对于债务人重整具有合法权益的人并非都有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激励”,如抵押物价值大于债权的担保债权人,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不会使得债权益受到较大幅度的损害,该类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激励”不大,但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并不排除债权人放弃优先权利而取得这种“激励”。
(三)提出重整申请应符合法律程序性规定
法律程序性规定主要涉及申请权人提出申请的时间,重整程序作为破产程序的一种,是标准的非诉讼司法审判程序。而且相对于一般民事诉讼,重整程序将会占用更多的司法资源。所以,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样是决定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权的因素之一,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重整制度中,法律规定可以提出重整申请的时间不同,如我国,人民做出破产宣告之后,破产清算程序便不可逆转,即便具有合法权益同时兼具申请“激励”的申请人,同样不具有申请启动债务人重整的权利。
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反映,并进行协商解决;2、劳动者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的工资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搜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满意的,劳动者也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通过判决执行。
三、公民个人怎么告催债公司
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上应当写明公司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其次,携带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到成功立案后,等待向公司方寄送法律材料,并向原告方寄送公司方的答辩状和举证通知;接着,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向双方寄送开庭传票;双方在开庭时间到庭参加诉讼;最后,依法审理作出判决。
遭遇暴力催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直接报警。此外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催收公司当地的金融办、银进行投诉也是比较有效的。虽然目前暴力催收的情况有好转,但是仍旧有违规的催收公司进行暴力催收,因此积极投诉、举报才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好做法。
合理的上门催收,在正规的网且产生逾期行为,网贷平台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催收,并不算违法的。正规的贷款和个人征信情况相关,借款申请时要查看征信情况,如出现逾期还款,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是暴力催收,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则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