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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归属权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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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停车场归属权是谁

1、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2、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私人办理露天停车场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

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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