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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明的作用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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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证明的作用和用途

作用和用途:

(1)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的合法证明,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领取;

(2)失业人员可以以失业证作为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

(3)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

(4)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可以办理小额无息贷款,利息由国家来补贴。

办理了失业证的唯一影响就是,在失业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对养老和医疗有一定影响。

二、失业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

3.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

4.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失业证有效期限是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就业后,失业证自动失效,自创业者可享受三年优惠。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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