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女职工在孕产哺期间和其他法律规定情形下,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违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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