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出警要出示证件。在执行公务时,小到纠正交通违章,大至抓捕嫌疑犯,他所面对的既是公民也是面对公民权利,此时主动出示证件,体现了对老百姓权利的尊重。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证件,亮明自己的身份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执法权力,这个程序的意义并不在于出示证件本身,而在于有了这个程序,便体现了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个别任意执法、执法犯法,让主动出示证件就是对的一种有形无形的约束。,法律依据,《人民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证据,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