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审批预备党员的程序
1、写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上。然后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等整理好,附在报告后一并上报审批。
2、报告的写法
(1)标题。一般写《关于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报告》。
(2)报送单位。写清《报告》的报送对象,如“厂”。
(3)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其次,报告接收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最后由支部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3、上级党组织审批新党员的程序与方法
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报送的接收新党员的报告和其他材料后,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则需退回党支部复议,超过六个月则重新履行入党手续),通过审阅发展对象的材料,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召开(总支)会讨论审批等手续,作出是否批准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