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