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拆迁房屋,可以向当地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也可以向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十七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