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旅行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学员证、文职干部证、离退休干部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居民来往通行证、居民往来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门开具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等25种,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机关及其人民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关于补办二代身份证,只能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或身份证(有效期5年)。
中国人民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
中国人民武装,为武装身份证件。
、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居民,为居民来往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外国公民,为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