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国家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在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和确认的活动。公证具有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和较强的证据效力。在房产继承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并且遗嘱继承人需要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公证是一项非诉讼活动,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和争议。因此,继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依据国家赋予的权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某一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和确认的活动,可以理解为该活动是国家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法律文件进行鉴定的过程。公证具有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和较强的证据效力。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公证是一项非诉讼活动,是在无纠纷的情况下办理的,经公证后,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和争议。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房地产继承占了一定的比例,继承牵涉到的法律问题很多,但是各地登记机关因房地产继承办理的权属登记所引起的纠纷却很少,其原因除了登记机关对因继承办理的转移登记较为重视以外,由于当事人办理了房地产继承公证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因此,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权是遗嘱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指的是遗嘱中规定的被继承人在遗产中所继承的份额。遗嘱继承权可以有效地保障被继承人的权益,但是如何保障遗嘱继承权呢?
首先,遗嘱继承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继承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条件。如果遗嘱继承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遗嘱中的内容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其次,遗嘱需要经过公证。公证可以有效地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此外,遗嘱中需要明确被继承人的姓名、年龄、性别、遗产的种类和数量,以及遗嘱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遗产的种类和数量。如果遗嘱中存在模糊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那么遗嘱继承权就可能受到影响。
最后,遗嘱继承人需要依法行使遗嘱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没有依法行使遗嘱继承权,那么遗嘱中的内容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权的有效保障需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遗嘱继承权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