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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否受理小产权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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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无法到公证处公证,且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书,不符合公证法的公证事项范围。此外,小产权房建设未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涉及农民集体土地,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一、小产权房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一般不可以,小产权房属于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公证处不给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效。

小产权房一般指该房屋建设未办理相应的规划、施工许可,并未在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征收、征用手续!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买卖的小产权房,一般该房屋涉及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过国家法定的征收、征用手续变更为国有土地,然后经土地管理部门出让该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房屋的建设和销售均未取得相关规划和预售手续,同时小产权房的买卖必然涉及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小产权合同违反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产权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结语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小产权房不属于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也被认定为无效。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未经相关规划和预售手续,并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购买小产权房存在法律风险,建议购房者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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