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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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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条件。如果商品房预售套型误差过大、面积误差过大或者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法,买受人可以退房或与房产中介重新约定总价。如果面积误差过大,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质量有问题,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房,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滞纳金。如果开发商拖延超过合理期限,买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请求

法律分析

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商品房必须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其次,商品房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第三,商品房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质量;最后,商品房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价格。预售商品房套型误差过大,套型与设计图纸不符,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且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法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与房产中介重新约定总价,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过大的,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合同没有约定处理办法的,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的房价退还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预售商品房的规划设计。除非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或者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大小、朝向发生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形。开发商应在变更成立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在通知到达后15天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买受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其引起的房价变动。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该是合格的商品房。商品房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滞纳金。如果开发商拖延超过合理期限(一年以上),买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请求强制开发商退房。因开发商原因,买受人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产权证。如果同意这个条件,买方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的,买受人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就面积误差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2. 调解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调解处理。

3. 仲裁处理:购房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就面积误差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做出裁决。

4. 诉讼处理:购房人可以请求就面积误差进行诉讼,由做出判决。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

(二)3%以上20%以下: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并向购房人支付3%以内的房价款;

(三)20%以上30%以下: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并向购房人支付20%以内的房价款;

(四)30%以上: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面积误差。

结语

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条件包括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时间、交付质量和交付价格。如果商品房预售套型误差过大、面积误差过大或者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法,买受人可以退房或与房产中介重新约定总价。如果面积误差过大,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质量有问题,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房,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滞纳金。如果开发商拖延超过合理期限,买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请求强制开发商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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