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仲裁一般不能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一、双方当事人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可以如何解决?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强制执行。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也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人民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主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二、走过仲裁的交通事故还能诉讼吗
不能了。否则会违反一事不再理(重复诉讼)的原则。目前,国家法律对仲裁及其裁决法律效力的认可,意味着仲裁具有准司法行为的性质。除非是仲裁的裁决被撤销或者被裁定无效的,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款》中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