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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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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是指机关利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在逃犯罪嫌疑人员被发现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的侦查机制。根据的通知要求,刑事拘留、逮捕手续已办理的在逃人员需在一个月内上网通缉,看守所、、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需在三日内上网通缉。

法律分析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

及时与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参照1999年《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及2002年《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三种在逃人员必须网上通缉:

1、1999年7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要在一个月以内上网通缉;

2、看守所、、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在三日内上网通缉。

拓展延伸

网络通缉的条件及执行流程

网络通缉的条件及执行流程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于涉及网络犯罪的嫌疑人进行通缉的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通常情况下,网络通缉的条件包括嫌疑人涉嫌重大网络犯罪、证据确凿、逃避追捕等。执行流程一般包括报案、立案、调查取证、申请通缉令、发布通缉令、监控嫌疑人行踪、抓捕等环节。在执行过程中,警方会通过技术手段追踪嫌疑人的网络活动和通信记录,协助各地警方合作,最终实现对网络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和定罪。网络通缉的条件及执行流程是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秩序。

结语

网络通缉是机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日常工作中对可疑人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的侦查机制。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手续或者脱逃的在逃人员必须上网通缉。对于涉及网络犯罪的嫌疑人,警方会根据证据确凿、逃避追捕等条件进行网络通缉,并通过报案、立案、调查取证、申请通缉令等环节,最终实现对网络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和定罪。网络通缉的目的是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九节 通缉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2009修正):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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