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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要去什么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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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

向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各地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院和患者可以进行协商,赔偿患者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卫生局提出申请,请卫生部门帮助调解,争取解决矛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矛盾,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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