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税务机关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的,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 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