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中再审程序有三种启动方式:
一是当事人向人民或人民提起申诉启动再审。申请人向提起申诉的,原则上应当向终审提起。
二是人民依职权启动再审。
三是人民提出抗诉启动再审。《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