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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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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公司法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一、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股东死亡如何办理变更股权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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