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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单证中商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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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每个出具商业的单位都有自己的格式。虽然格式各有不同,但是,商业填制的项目大同小异。一般来说,商业应该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首文部分

首文部分应该列明的名称,号码,合同号码,的出票日期和地点,以及船名,装运港,卸货港,发货人,收货人等。这部分一般都是以印刷的项目,后面留有的空格须填写。

(2)文本部分

的文本主要包括唛头,商品名称,货物数量,规格,单价,总价毛重/净重等内容。

(3)结文部分

的结文一般包括信用证中加注的特别条款或文句。

的结文还包括的出票人签字。的出票人签字一般在的右下角,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出口商的名称(信用证的受益人),二是出口公司经理或其他授权人手签,有时也用手签图章或代替手签。

但是,有些国家规定,写在签署人签字以下的文字内容无效。因此,应该特别注意,的各项内容应该列在签字之上。

商业(COMMERCIALINVOICE)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列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出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商业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同时也是进口商办理进口报关不可缺少的文件,因此商业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商业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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