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生效与签名有关,有约定必须签名才生效,无约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经济合同、劳动合同需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但厂规、制度等只需公章即可生效。
法律分析
要看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必须签名才生效的,不签名无效;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也是无效的。如果是涉及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的话,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没有法人代表(或受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则该合同无效。但类似厂规、制度、劳动纪律等行文的,只要加盖了公章就有效。
拓展延伸
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和相关责任问题
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和相关责任问题是一个涉及企业管理和法律规定的重要议题。在法人未签字的情况下,公章的合法性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章是法人代表企业进行合法行为的重要工具,但法人未签字的公章使用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公章的使用符合法定程序和授权要求,且用于合法目的,一般认为是合法的。然而,如果公章被滥用、伪造或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并对不当使用公章的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滥用公章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公章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避免相关责任问题的发生。
结语
在合同签署中,签名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根据具体情况,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需要签名才能生效,否则无效。特别是对于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只有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盖章是不足以使合同生效的,必须有法人代表或受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签字。然而,对于类似厂规、制度、劳动纪律等文件,只要加盖公章即可生效。公章的合法使用和相关责任问题是一个涉及企业管理和法律规定的重要议题,企业应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和控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以免造成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总理、外交;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