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结婚后享受10天婚假,符合生育的女职工可休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以上假期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和晋级。
法律分析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盘州市和六盘水市的女职工产假有何不同?
盘州市和六盘水市的女职工产假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差异。首先,盘州市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最长180天的产假,而六盘水市则提供最长为150天的产假。其次,盘州市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获得全额工资的80%作为带薪假期,而六盘水市则为70%。此外,盘州市还提供额外的奖励,如产后护理补贴和育儿津贴,而六盘水市则没有类似的额外福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产假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法规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最多可休158天。此外,不同地区的产假可能存在差异,如盘州市的产假可达180天,六盘水市为150天;盘州市在产假期间提供全额工资的80%,而六盘水市为70%。还需注意,具体可能会有变动,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