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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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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的办法如下:
1、可以直接拨打机关的电话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2、可以向机关或者人民以及行政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受理投诉的机关会及时查处,并且将结果通知举报人;
3、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报警不处理的解决方式
面对110报警后不处理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投诉,也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报警不立案的处理措施如下:
1、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3、向投诉。控告人对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投诉。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机关应当在收到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
4、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认为应当立案的,有权力通知机关立案。
执法过程中骂人怎么处理
1、骂人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是当众辱骂,则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2、如果骂人构成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第四十五条
人民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有关的机关决定。
人民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机关的人民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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