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不侦查,可以直接向申请立案监督。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复议作用不大,一方面,机关决定不立案后,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立案,而不送达书面通知书,但在受理立案监督申请时又要求申请人提交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的着眼点应该针对机关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违法性提出异议,争取机关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为向申请立案监督做准备。
一、受案立案超期会议
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立案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予以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机关在接到人民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
二、诈骗立案后怎么处理
受骗之后,到局报案,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机关便将案件移送,由审查。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提起公诉;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申请复议。受理复议后,会进行认证的调查,给予受害人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