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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后,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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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转移和档案转移是两个但相关的程序。户口转移需要办理户籍证明和户口准迁证,而档案转移需要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并准备相关资料。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需遵循当地判处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户口转移:

1、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实际就是派出所在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证明”字样及派出所印章)

2、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注:部分迁入地派出所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其办理流程:

(1)若为未婚未育,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说明目前的未婚未育未抱养小孩)

(2)到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收费:10元/件)。

(3)凭该证明,持上述调查表,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3、持准迁证和户口单页到现户口所在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二)档案转移:

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三)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四)《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3、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一般标准:¥360元/年)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大致流程如上,部分地区有些许不同,具体看当地判处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结语

办理户口转移和档案转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户口转移: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部分迁入地派出所可能需要《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二、档案转移: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准备相关资料,如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遵循当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统计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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