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失踪,女方如何诉讼离婚?准备好诉讼状,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并提交证据。根据《民法典》,人民应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失踪宣告后,女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定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申请宣告失踪。在男方失踪不满两年时,女方无法直接离婚,需先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分析
一、男方失踪女方怎么诉讼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申请宣告男方失踪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实际上在男方失踪以后,女方不能直接向起诉离婚的,按照法定程序,女方需要先向人民申请宣告男方失踪,这也意味着在男方失踪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女方是没办法跟男方离婚的。
结语
男方失踪后,女方需按法定程序向人民申请宣告男方失踪。在男方失踪未满两年的情况下,女方无法直接向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或感情确已破裂,人民应准予离婚。而男方失踪属于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形,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离婚判决。在此过程中,女方需准备民事诉讼状、提交证据材料,并按通知出席诉讼活动。如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