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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多卖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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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探讨了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问题以及如何避免掉进这个陷阱。购房者在买房前需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信息以及房屋的相关证书。购房时应交购房款和网签同步进行,并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以及要求开发企业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制定相关细则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法律分析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管不管?

开发商一房多卖一般会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该如何避免掉进“一房二卖”的陷阱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二)买房时:

1、交购房款和网签要同步进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选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2、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一房二卖的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4、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向开发企业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由于在现实生活之中,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形,故此对于想要购买房屋的公民来说,在选择房屋的时候,可以先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的《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的证书。

结语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问题不仅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购房者应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信息,并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书,避免一房二卖陷阱。同时,购房时也要注意避免一房二卖情况,如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书,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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