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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婚姻所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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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要求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照片,丧偶再婚需户口本标注《丧偶》,只需户口本和身份证;若户口本显示已婚,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方可再次办理结婚证。

法律分析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有标注是《丧偶》,就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显示个人户籍信息还是已婚,那么需要当事人出具配偶的死亡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才可以以单身身份再次办理结婚证。

拓展延伸

再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身份证是核实身份的基本证件,户口簿是确认个人户籍的证明。结婚证是证明过去婚姻状况的文件,离婚证或丧偶证明是证明婚姻终止的凭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是确认子女身份的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是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等。居住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具体所需证件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结婚登记手续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证件照片等,丧偶再婚需户口本标注《丧偶》及身份证,即可办理结婚证。如户口本显示已婚,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方可以单身身份再次办理结婚证。其他证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也需准备。具体需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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