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其他有关广告发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广告发布媒介及发布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在 为甲方 项目发布甲方广告。
2、广告发布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有效授权
乙方应具有上诉媒介广告代理的合法授权。 第三条 广告发布内容
1、广告采用设计样稿确定制,即由甲方提供广告电子文档一份,彩色打印两份初稿交乙方审查。乙方审查后,最终发布的样稿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可发布。
2、甲方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确定每次广告发布内容及计划,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负责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4、甲方向乙方保证,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违反《广告法》及有关广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和公共道德准则,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广告发布价格及优惠方案
1、广告发布价格,按照 公开发布的 年广告价格表为标准。
2、其他优惠方案: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应在广告刊出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刊出证明,甲方应在收到后5日内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2、甲方验收标准: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以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刊登或播出的广告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广告刊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个工作日内支付
相应款项。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想甲方开具全额合法广告。乙方没有开具的,甲方付款延期至开具之日。
第七条 改版或撤版
1、甲方确定并提交乙方拟发布的广告内容后,决定改变广告发布内容或撤版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未定刊前,随时有权撤销该次广告的发布:定刊但尚未发布前撤销该次广告发布的,按该次广告价格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最终确定广告发布内容后撤销该次广告发布的,按该次广告价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 版权
本合同所涉版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按约定的时间、版面、内容等发布广告,如延期或改期发布,除进行补发外,由乙方负责免费加送同等位置或版面广告。补发及免费加送广告发布具体时间及版位等,均需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
2、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可进行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超过十五天的,从第十六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广告发布费未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具有在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广告媒介上发布广告的合法授权,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乙方代理资格等问题,造成甲方广告无法按本协议的约定正常发布,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
本协议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认可的其他广告媒介免费发布甲方广告。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甲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 保密
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未经他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涉及的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应按本协议首页所预留地址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则应在改变后的48小时内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列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视为已送达。
2、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以专人手递方式送达的,则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则以寄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3、一方向对方发送文件如涉及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则须经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损失
本协议所称损失指直接的、间接的、一般的和特殊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发生的实际损失以及诉讼
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
1、 2、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