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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脱硫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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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脱硫

烟气流量的计算

A4.1 工况下的湿烟气流量

按下式计算:

Qs3600FVs

式中:Qs——工况下湿烟气流量,m3/h;

F——监测孔处烟道截面积,m2;

Vs——监测孔处烟道截面湿烟气平均流速,m/s。 A4.2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流量

按下式计算:

QsnQsBaPs273(1Xsw)

101300273ts式中:Qsn——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流量,m3/h;

Ba——大气压力,Pa; Ps——烟气静压,Pa; ts——烟气温度,℃;

Xsw——烟气湿度(水分含量体积百分数,%)。

考核因子计算: 3.1投运率考核

y11-(31-t)

式中:t-脱硫装置投运率(%)。 3.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考核

p1ny21k1米)。

式中:p-全省所有脱硫考核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的平均值(毫克/立方

n-考核机组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k1-系数,取6,以后将逐步降低。

3.3脱硫效率考核

xy1

s式中:x-脱硫装置平均脱硫效率。

s-脱硫装置设计脱硫效率,湿法脱硫方式取0.95,其他脱硫方式取

0.85。

3.4考核因子y

yy1y2y3100

采集数据小数点保留2位,计算结果小数点保留1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考核因子y≥90.0,免予考核;考核因子y<90.0时,开始考核。当本季度考核因子y高于98时,高出部分可以累计至下季度;当本季度考核因子y低于50时,低于部分也累计至下季度。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运行考核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有效率审核 审核责任 企业

国控企业废气自动监测设备采样不低于45min。

国控企业对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台帐。 国控企业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校准和校验,对异常数据按照规范进行标示和补充。

自动检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企业要采取人工检测的方法向责任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小于4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

考核因子 (y) 90.0≤y 88.0≤y<90.0 86.0≤y<88.0 84.0≤n<86.0 82.0≤y<84.0 80.0≤y<82.0 78.0≤y<80.0 76.0≤y<78.0 74.0≤y<76.0 72.0≤y<74.0 70.0≤n<72.0 68.0≤y<70.0 66.0≤y<68.0 .0≤y<66.0 62.0≤y<.0 y<62.0 考核费用 (万元) 0 0.01×Q 0.02×Q 0.03×Q 0.04×Q 0.05×Q 0.06×Q 0.07×Q 0.08×Q 0.09×Q 0.10×Q 0.11×Q 0.12×Q 0.13×Q 0.14×Q 0.15×Q 国控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责任环保部门提交上季度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以及企业生产情况等。 审核程序

有效性审核定义: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进行定期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国控企业污染源子哦的那个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期3个月。

有效性审核的目的: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时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有效性审核的流程

1. 国控企业污染源外排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验收后,在运行一个季度后,在每季

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责任环保部门(环境监测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季度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自检报告

2. 环境监测技术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责任环保部门提交

上个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对比监测报告(表)一式三份,同时向国控企业抄送监测报告(表)一份。

3. 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监察等涉及现场检查的机构或部门每季度第一个

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责任环保部门提交上个季度国控企业的污染源现场核查报告(表)一式三份。

4. 责任环保部门在接到企业的自检报告、环境监测技术机构的比对报告和相应

环保部门或机构的现场核查报告(表)后,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由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控部门、环境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组成的考核小组完成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审核,得出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国控企业。 几个概念

设备运转率=实际运行小时数/企业排放小时数*100%

电监办网设备运转率:单台给料阀转速大于100转且SO2<200mg/m3(折算值)

折算值计算 1. 过量空气系数: A=20.9/(20.9-xo2) 2. C=c′*A/AS C -----折算排放浓度

c′----标准状态下干烟中污染物排放浓度 A ----过量空气系数

AS -----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

启停机过程控制 数据异常汇报程序

脱硫或脱硝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发电企业应及时在监控网站上记录备案,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脱硫(硝)设施停运时应及时向省电监办报告;

2. 脱硫或脱销系统停止运行,或数据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处理时

不得影响其余脱硫(硝)监控数据的采集和传输,以备核实脱硫(硝)设施的运行情况;

3. 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停止运行以及部分或全部数据监测网数据缺失时应及时

报运行维护单位;

4. 不按规定记录或报告备案的异常数据均计入阅读考核计算中。

在考核期内,原则上脱硫(硝)装置的运行监控数据不允许缺失,由于数据丢失导致脱硫(硝)托运率误发计算的时段按脱硫(硝)装置停运处理。 监督检查

为保证脱硫(硝)装置正常运行,省电监办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

1. 测点量程、场系数、各种限值及其他影响数据考核的相关参数; 2. DCS逻辑组态等

运行日常如何监控 DCS数据:

1. 模拟量

1) SO2/NOX/O2/转速(启停机过程数据) 2. 报警

网页数据调用(上网演示)

附件:江苏省脱硫电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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