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实验室。 3 职责
3.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3.2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废液的焚烧等,必须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操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手上应垫棉布,用水润湿玻璃管后再行拆装,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3.4打开浓盐酸、浓、浓氨水等试剂塞时,必须戴防护用具,并在通风柜中进行。
3.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再于通风柜中打开。开塞时严禁瓶口对着人。 3.6在稀释浓硫酸时,只能将浓硫酸缓慢倒入水中并不断地搅拌,必要时用水冷却。
3.7 蒸馏易燃液体时严禁使用明火。蒸馏过程中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而造成事故。 3.8试剂瓶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3.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3.10化学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3.11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进行有危险性的操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操作时戴上防护眼镜。
3.12实验室应保持有人监管状态,如需要离开,需关门并上锁,严禁在试剂领用、返还或其他过程中,其他部门人员在没有实验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独自操作。 领出实验室的试剂由领用人对其安全负责。
3.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能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3.13化学实验室用电安全
3.13.1化学实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13.2化学实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
3.13.3化学实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3.14.4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器。
3.14.4化学实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3.14.5化学实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