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授权书
授权方:
被授权方: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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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持有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 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20 15 年 07 月 29 日起至20 16 年 07 月 29 日止。使用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授权人另行开立商标使用许可。
三、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商标的范围:仅限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合作的产品、印刷品、广告之内。
四、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
授权方(盖章):
法人代表:
2015 年 0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