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领导、教职工节假日
拒 收 红 包 制 度
为了保证本校领导干部、职工廉洁从教,师正为范,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勤教廉政建设,树立学校新形象,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拒收红包、廉洁自律监督机构
组 长:肖立勋
副组长:肖烈武
成 员:肖浩兵、肖烈金、万炳强、肖烈旭、万伟洪、廖彩红
二、廉洁从教、为政,身正为范。
(一)、领导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危害性,增强自律意识。
(二)、领导干部、职工必须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带头模范执行的禁令。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坚决抵制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行为。领导干部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和贵重礼品,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不得自行处置。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其次,领导干部必须教育好、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钱敛财。如发现有默许或纵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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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干部、职工必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如果责任范围内出了问题,领导干部将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同时,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果断制止,严肃批评,并责成整改,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职责范围内不出问题。
(四)、各班子成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抵制收送“红包”歪风。要围绕专项治理的要求,制定措施,把治理工作做细做实。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白这是一条谁也不能碰、谁也碰不得的“高压线”。其次要抓好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预防节日期间滋生不正之风。
(五)、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要重典刹歪风,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强节假日检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调查,对那些置纪律规定于不顾,继续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行为,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那些向领导干部送钱的人,要调查清楚,严肃处理。通过严肃执纪,使“收者罪有应得,送者难辞其咎”。
三、廉洁自律制度
1、不准贪污、私分公物;不准索贿、受贿、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准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各种回扣、手续费、劳务费、酬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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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和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应按规定上缴;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礼品和宴请。
3、不准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指以赠予方式给予或获得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等);对不能拒收的“红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登记上交;违反规定将赠送给单位或部门的“红包”隐瞒私分的,以贪污论处;违反规定送“红包”的,按接受“红包”论处;介绍或代为赠送“红包”的,按送“红包”行为处理。
4、不准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不准用购买、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个人或团体赠送的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证;不准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参加用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准参与麻将、扑克牌、“”、、跑马、球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不准参与或支持、包庇“黄、赌、毒”活动;不准在出国出境期间涉足色情场所、以及观看、购买和携带淫秽物品。
7、不准违反规定用公车办私事,因私用车要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批准,用车后要按制定的用车制度交款。
8、不准利用单位的设备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个人私利;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单位的文件资料给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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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廉政档案制度
(一)申报违反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4条规定及干部、职工廉洁自律10条规定的行为。
(二)申报本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
(三)在公务活动中对难以拒收的礼品、礼金和礼券,实行申报登记。200元以上的礼品、礼金和礼券登记后交上级。一般情况下,自收到礼金、礼品和礼券两周内,应主动登记,上报至上一级
五、本规定由本校教工委、监察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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