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抵房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
乙方为施工方,双方合同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为建设方,
单位:元 已付款金额 暂定产值金额 (截至 未付款金额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截至 年 年 月) 月) (付款比 例 % 本次抵款合计 「金额:Y 大写: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就甲方提供抵款房屋, 抵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抵款房屋情况:
单位:元 序号 房屋座落 房屋面积 单价 总价 所有权人 抵款房屋价值合计 ¥ 大写: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述房屋,价值人民币 元,抵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合计
______________ 元。乙方应在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向甲方岀具与抵款金额相等的 工程款、收据及财务所需的资料,内容需与相关合同内容一致。
此次抵扣的房款与所支
付的工程款列入进度款核算,待结算后甲方给乙方拨付工程款时再行抵减。
三、乙方可以将上述房屋办到自己名下,也可以办到第三人名下。若乙方有需要,甲方同意乙 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购房人为乙方指定的购房人。乙方指定的购房人为: 号:
,身份证
四、 抵房完毕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对抵付工程款的房屋不得要求退房。交房时间以甲 方实际交房为准,乙方及乙方指定的购房人不得向甲方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五、 在签订本协议且乙方向甲方岀具工程款等资料后,甲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在
15日内另行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办完过户手续,否则引起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之间,如果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七、 该房屋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等款项均由国家规定相关责任承担。
八、 抵款房屋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为准。
九、 本协议为上述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工程结算依照原合同执行,工 程抵房款支付按本协议执行。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同意购房并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视为对本合同的认可,应受本合同约束。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署,任何一方无权解除。双方应履行本协议 而引起的争议,均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即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