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基普查核实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区办公室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核实工作的意见》,推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税基普查核实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保证普查核实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全区经营性房产和土地税基底数,建立完善两税税基档案,清理各种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不实等问题;比对核实两税计税依据,夯实两税税基,堵塞两税税收征管漏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两税征管水平,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二、普查范围
此次两税税基普查核实的范围是全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含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不在普查核实范围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查核实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拥有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二)普查核实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是否有明确的“两税”
纳税人;
(三)普查核实纳税人所有的经营性房产的原值、租金收入和房产所在土地的地价,确定是否漏报、少报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地价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纳税;
(四)普查核实纳税人所有的经营性土地的土地面积,确定是否漏报、少报计税土地面积,适用土地等级是否正确,是否按照《XX省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X政字〔2015〕106号)的要求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
(五)普查核实纳税人是否足额缴纳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普查核实纳税人在取得房产和土地环节,是否缴纳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收。
三、组织机构及流程职责
成立“两税”税基普查核实办公室,普查核实办公室隶属区办公室管理,从财政、地税、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各抽调1-2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熟悉我区区情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发动、进行指导、协调各部门加强配合、调度工作进度、聘请中介机构及人员、制定奖惩措施、指导普查核实结果的处理等工作。
“两税”税基普查核实的基本流程是: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按照两税税基普查核实办公室要求,按规定时限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商登记、地籍登记、房产登记信息;镇办对
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实地核实确认;地税部门将核实后的信息做为征管依据进行比对处理。各单位在普查核实中的职责分工如下: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核实工作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普查核实经费的保障,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聘请土地测绘和房地产价值鉴证专业人员。
XX地税分局:将经过确认的工商业户的应税房产、土地信息与“金三”征管系统中税务登记、财产登记、申报入库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于未登记的责令限期进行税务登记和财产信息登记,对于未缴、少缴税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遵从的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区范围内工商登记信息,进行分类、筛选、整理,根据注册登记地址逐条确认到镇办。
XX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全区地域范围内经营性土地(含集体土地)的地籍登记信息(电子地图),并进行分类、筛选、整理,根据土地座落位置逐条确认到镇办。对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认定为企业原因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区经营性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并进
行分类、筛选、整理,根据房产座落位置逐条确认到镇办。
各镇、事处:成立”两税”普查核实工作组,人员由镇办、地税所、工商所、国土所、房管所等部门脱产组成,根据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提供的信息确认本辖区内的工商登记业户;确认所有工商业户实际拥有(使用)的应税房产、土地信息(包括已做、未做产权登记);确认应税房产的原值、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租金及契税、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确认应税土地面积;对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信息有异议的,由普查工作办公室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测量。
四、工作步骤
此次税基普查核实工作从2017年4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4月)
成立组织机构,组建XX区“两税”税源普查核实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与步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及人员。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9月)
1、数据采集。办公室根据普查核实范围,统一研究确定信息需求,按照突出重点、先大后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向区工商、国土、房管部门下达信息需求任务,上述部门根据信息需求,对工商登记信息、应税土地、房产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按规定时限提报给办公室。
2、确认核实。办公室将区工商、国土、房管筛选的信息分期分批派发到各镇办,各镇办“两税”税基普查核实工作组负责实地进行逐条确认核实,核实确认无误后整理上报办公室。
3、比对处理。办公室将镇办确认的信息交由地税部门进行比对。地税部门将以上信息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征管信息进行比对并反馈办公室,违反税法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由税务部门和国土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普查核实办公室。
以上三个步骤贯穿于整个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办公室派发工作,任务明确、限时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7年9月)
1、整理归档。办公室将核实确认无误的房产、土地数据建立电子档案交由各成员单位存档备查,地税部门将确认的数据录入“XX市以地控税管理系统”,完善征管档案。
2、工作总结。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普查核实结果统计表和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区。
五、工作措施 (一)严肃工作纪律
办公室各成员要脱产参与普查核实工作,严格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高度认真负责,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普查核实工作流于形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核实工作。
(二)强化宣传
起草《“两税”税基普查核实通告》,在XX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普查核实工作及相关的税收;XX地税分局要通过开辟专栏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印制宣传手册等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月期间对此次普查核实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如实申报应税房产、土地信息的氛围,为“两税”税基普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每半月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下步工作安排,并形成工作简报。同时以此为契机,形成部门协作的新常态,对于新增工商业户、房产、土地登记信息定期进行信息传递和情况通报,准确掌握两税税基变化情况,实现对两税税基的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