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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房屋出租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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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

  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

  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

  在地人民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农村集体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 提前解除合同

  8-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提起诉讼。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单位: 村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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