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邮编: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消费借款,乙方提供协助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服务
第一条服务内容: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房屋抵押消费借款申贷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
第二条服务完成:甲方向银行申请借款成功(即借款银行批准此笔借款),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章借款
第三条借款申请: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拟借款额度及借款年限,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第四条发放借款:经被申请银行批准借款后,甲方房屋实现抵押及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发放借款。
第五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
第六条借款年限为____年。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不含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定金: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借款申请成功后(即借款银行批准此笔借款),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全部借款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若因甲方过错致使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当日(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情形),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由于借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故乙方并不对此借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定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付款方式:
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权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 于 年 月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具体如下:
1、房地产产权证号: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积:
5、结构:
6、房地产价值: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 、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保险、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 企业法人: 公司(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利息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 ,型号: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双方评估价值 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周转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 元整),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为月 %,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甲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使用权人为: 。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征用等情况,乙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还乙方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甲方担保抵押财产,乙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如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未近期返还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或以任何形式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甲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有权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并以各种理由恶意拖欠,或合同期满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属甲方原则性违约。以上约定甲方完全出于自愿,绝无异议。
九、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乙方赔偿,并赔偿乙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中介公司备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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