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工作的服务水平,创建具有桓台特色的民政工作品牌,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建设“亲情民政”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亲情服务”为主线,把维护群众的利益、满足群众的需要、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一切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拓展服务内容,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内涵
“亲情民政”的基本定位是:用“亲情”构筑民政人和服务对象之间的纽带,把服务对象作为与民政人同呼吸、共命运的亲人来呵护,把“亲人幸福”作为民政人共同的情感归宿和民政事业核心的价值追求。本质属性是服务,服务优先、服务至上,紧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树立亲民爱民形象。核心理念是:“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人民幸福为最高追求”,让民政事业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满足群众的需求,真正经得起人民的评判和历史的检验。
三、总体目标
把“亲情民政”服务品牌打造成为能够最有力地统领所有工作、最深层地打动人的内心、最完整地展现民政特质的灵魂性载体。通过建设“亲情民政”,进一步增强民政为民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亲民、爱民、为民”的社会形象,努力做到把群众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实现全县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四、积极创建“亲情民政·爱在桓台”系列子品牌
1、县婚姻登记处要以“亲情民政-情系新人”为创建载体,通过开展“亮承诺,争当明星”、“心连心,亲情服务”、“三公开,两分开”等系列活动,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把服务对象当亲人,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2、低保办公室要以“阳光低保-亲情扶贫”为创建载体,不断强化观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推进民主审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严把“四关”、建立实施“三项制度”打造“阳光低保”;实施“亲情扶贫”工程,通过产业扶持,在对农村低保户实施钱、物等“输血”式救助的同时,努力提升低保户的“造血功能”。要不断扩大“亲情扶贫”范围,让更多的低保户脱贫出保。
3、优抚安置科要以“亲情民政-情暖功臣”为创建载体,实施“三项工程”、“一个试点”,提升优抚对象幸福指数。通过实施“关爱工程”,着力提升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通过实施“健康工程”,着力提升优抚对象健康水平;通过实施“安居工程”,着力改善优抚对象住房条件;通过开展为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试点工作,保障优抚对象晚年生活。
4、慈善办公室要以“亲情民政-慈善桓台”为创建载体,开展系列化的慈善公益活动,通过开展“爱心助医”、“寒冬送暖”、“朝阳助学”、“爱心助孤”、“爱心助老”、“爱心复明”等系列工程,形成品牌效应,形成人人慈善,奉献爱心,关心困难群体的氛围。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要以“亲情民政-爱在社区”为创建载体,以“居民的满意就是我的追求”为服务理念,本着“用心服务、无怨无悔”的服务态度,在服务内容上做到“全方位、全天候”,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把社区打造成幸福、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6、社团管理科要以“优质社团-温情服务”为创建载体,不断强化观念,规范服务流程,对于社团审批和年检工作要“把好关,严把关”,强化管理理念,推进购买公益服务活动,形成服务品牌,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7、老龄办公室要以“亲情民政-情暖夕阳”为创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龄工作的法规,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老年人。以“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抓好老年人养老、优待落实、基本生活保障、老年阵地建设、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等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桓台作出积极贡献。
8、信访科要以“亲情民政-满意信访”为创建载体,采取“联三户”、“领导包案”等措施,主动进行积案化解,变被动接待群众来访为主动登门拜访,上门倾听群众呼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群众满意度,确保解决一个问题、收获一片民心、促进一方和谐。
9、县殡仪管理所要以“真情关怀-优质服务”为创建目标,结合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打造优质服务环境。提供齐全商品及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服务对象需求,做到无微不至、关怀备至,让丧属“遂心”。
10、县军休所要以“和谐家园”为创建载体,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休养环境,全面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和谐军休氛围。
五、创建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全面做好“亲情民政·爱在桓台”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县局成立由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镇办民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全县民政系统建设“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调研、情况反馈、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实施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将所有工作细化成工作项目,每个工作项目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要严格按照《桓台县民政局创建“亲情民政·爱在桓台”工作项目分解表》抓好落实。做到固定项目持之以恒,常规项目认真完成,实事项目不打折扣,拓展项目实效创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县广播电视和《桓台工作》开辟专栏,进行“亲情民政-爱在桓台”系列报道;二是刊播《创建亲情民政 倾心倾力为民》的专题访谈;三是统一制作宣传标牌,在局各科室、单位及镇(办)民政办公室悬挂;四是在县城区商厦、公交车站等地制作宣传灯箱;五是在各城市社区主要入口处设置宣传标牌。
(四)做好结合文章。要将创建“亲情民政·爱在桓台”服务品牌活动与深化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及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民政规范管理年”、“民政优质服务年”、“民政创新实践年”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民政建设。一要健全民政工作制度。加大民政工作制度规范的探索创新力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塑造民政良好形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要更加注重传统民政业务的深化、细化、实化,更加注重新拓展民政业务的研究、谋划、创新,更加注重整体民政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完善。二要规范民政运行程序。要以便民、利民为核心,认真研究各项民政业务的流程优化,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有序开展。要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资格审核、救灾资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优待抚恤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等,逐一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规范民政工作运行程序,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之中,保证民政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要注重创新,不断打造民政新亮点。既要创新工作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业务。各科室、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常规工作的突破、延伸、创新。四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做到“小事大作为,实事真作为,好事常作为”。真情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服务,让服务对象“暖心”;真情为优抚安置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放心”;真情为官兵服务,让服务对象“安心”;真情为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服务,让服务对象“舒心”;真情为社区居民服务,让服务对象“称心”;真情为婚姻、殡葬等服务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遂心”;真情为各类新社会组织服务,让服务对象“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