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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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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又快又好的发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第三条 学校名称:xx市xx区xxx小学

  学校地址:xx市xx区xxx街道xxx大道中三段699号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学制年限:小学教育6年

  第四条 学校在xx市xx区教育局和xxx街道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他们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思想。

  办学理念:彼此的抵达

  育人目标:培养头心手合一的人

  头(博于识):从知识的维度,抵达世界的奥秘。相应的能力—思维力

  心(慧于心):从情感的维度,抵达内心的柔软。相应的能力—感受力

  手(敏于行):从行动的维度,抵达真实的生活。相应的能力—创造力

  办学特色:体验教育

  第七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制度管理、人文关怀、爱心育人、特色兴校的办学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学校建设成教育质量高、人民满意的空港特色学校。

  第 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同时开设英语课程,并且形成双语特色。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上级的指示,对上级负责。

  (三)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四)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领导行政班子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财务后勤工作等。

  (五)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学校管理。

  (八)加强与x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联系,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支持;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积极争取社区、家庭的支持。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力。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国家赋予学校的权限内,代表学校行使以下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决策权。如遇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聘用、调整干部、教职工,安排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校长有权提名、按照规定的程序聘任处室主任及其以下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有权决定从校外引进优秀教师。

  (三)奖惩权: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和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发展学校各项事业。校长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有对校内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等的合理分配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处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的上传下达、文件的收发、信访及教职工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及岗位聘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学籍管理、教育科研、教师继续教育、现代信息技术、。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生德育教育工作、班级建设、艺术教育等工作;协调团队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安全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体育与卫生等工作。

  第十四条 职能部门一般设主任一人,视需要设副主任一人。学校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程序产生,由校长聘任,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

  第十六条 学校教导处下设年级组,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年级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搞好教学“七认真”及教学管理、考评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的教学管理、指导。

  第十七条 学校教导处下设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负责本学科教学工作,并在教学方法研究、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

  教研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并参与教学管理、考评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教研组的教育科研业务管理、指导。

  第十 学校总务处下设财会室、保管室等。

  第十九条 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和教研组的双重管理、指导。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二十条 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进行部署,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成员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群团的主要负责人;研究学校的三重一大等事宜。

  第二十二条 行政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对重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安排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 教育 教学 教研管理

  第一节 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德育工作为首,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工作运作机制。通过班队活动、学科教学、社会实践等渠道,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的教育活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做到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第二十四条 德育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管理学校德育工作,要承担好对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指导、协调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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