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淮安凯安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安国税稽检通一〔20xx〕180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点:淮安市新民东路28号)接受税务检查。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安国税稽检通一〔20xx〕180号)
20xx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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