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流程、资料要求。涉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变更,流程、资料要求完全相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一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5.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不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供)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五、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