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支付年限一般为子女满十八岁,还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是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费支付年限是一般是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不能生活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未成年或者完成学业前。如果子女因病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长期抚养,支付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另外,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并追溯至欠费之日起。总之,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具体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
结语
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具体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般抚养费支付年限为子女满十八岁,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不能生活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因病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长期抚养,支付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有争议,可向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并追溯至欠费之日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注:《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