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双方存在三个孩子,会综合考虑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判决夫妻一方至少获得一个孩子抚养权。若另一方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也会将三个孩子都判决给另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的,若夫妻双方存在三个孩子的,一般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一般会判决夫妻一方至少获得一个孩子抚养权,但是若另一方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例如:其有吸毒、等情况的,也可能将三个孩子都判决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离婚孩子抚养权划分原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还是母方抚养,改变抚养权,需要经得另一方的同意。因此,在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不能单方更改抚养权,需经对方同意后,才可进行更改。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还是母方抚养,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即使离婚,仍需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尊重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中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并在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结语
夫妻双方离婚时,会综合考虑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夫妻一方至少获得一个孩子抚养权。若另一方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也会判决三个孩子都给另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