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原则上是没有监护人的,因为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但是对于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